证券代码:003033 证券简称:征和工业 公告编码:2023-029
【资料图】
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
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2022年年度权
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
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
议案》为:公司以总股本81,750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
民币5元(含税),不送红股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,共计分配现金40,875,000元。
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,公司总股本发生变
动的,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,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。
二、权益分派方案
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,750,000股为基数,
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QFII、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
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.5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
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
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(注);持有首发后限售
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
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%征 收,对内地 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 率征
收)。
(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1个
月(含1个月)以内,每10股补缴税款1元;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(含1年)的,每10
股补缴税款0.5元;持股超过1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)
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年6月6日,除权除息日为:2023年6月7日。
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:截止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
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
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
在
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年5月29日至股权登记日:2023年6月
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有关咨询方法
七、备查文件
特此公告。
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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